【關于企業名稱】
1. 企業名稱要冠以“成都”或“成都市”行政區劃的,到哪里去辦理核名?
答:企業名稱查詢已全市聯網,實現了網上遠程核準。既可到草市街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5樓市工商局窗口直接辦理,也可到區(市)縣工商局窗口申請辦理。
2. 企業名稱要冠以“四川”或“四川省”行政區劃的,如何辦理核名?
答:登記機關是區(市)縣工商局的,由區(市)縣工商局上報省工商局核準;登記機關是市工商局的,經市工商局上報省工商局核準。
3. 申請企業名稱在哪種情況下不能預先(或變更)核準?
答:①與已預先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相同或其它企業變更名稱未滿一年的原名稱相同不予核準;②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不予核準;③企業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1年內不得申請名稱變更。
4. 申請企業名稱核準的程序是怎樣的?
答:①填寫申請表 ;②微機進行查重;③名稱核準。
5. 申請企業名稱核準須提交哪些手續?
答:①申請表②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③微機查重名的證明。
6. 經核準后的企業名稱有效期為多久?
答: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有效期為六個月,有效期滿,自動失效。
7.能否用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答:不能。
8.企業名稱預先(或變更)核準超過有效期怎么辦?
答:企業預先(或變更)核準的名稱超過6個月有效期即自動作廢;如該名稱未被他人申請核準,可帶上名稱預先(或變更)核準通知書原件,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重新申請辦理。
9.企業名稱核準登記兩個月后,可以申請企業名稱變更嗎?
答: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22條之規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一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10.企業名稱中含有“公司”二字的企業,一定是按照《公司法》登記的公司嗎?
答:不一定。企業名稱中含有“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樣的,屬于按《公司法》登記的公司,此外應為按《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非公司企業。
11.分公司名稱需要預先核準?
答:不需要。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14條規定,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企業名稱應當冠以其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樣,并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12.符合什么條件的企業,其名稱可以不含行政區劃?
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含行政區劃: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總局登記注冊的;注冊資本不于5000萬人民幣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另有規定的。
13.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答:應當符合如下條件: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②企業注冊資本1億元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③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同。
14.要把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須滿足哪些條件?
答:必須具備三個條件:該企業具有法人資格;使用控股企業名稱中的字號;該控股企業的名稱不含行政區劃。
15.自然人的姓名可否用于公司字號?
答:可以。該自然人必須是公司的投資人。